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

时间:2018-04-24 08:57作者:张学文 刘前斌来源:县公安局

近日,白河县公安局依法快速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行政拘留四人,依法维护了社会正常治安秩序,彰显了法律的尊严。

2018年4月18日至19日,仓上镇马庄村村民刘某成、刘某江、柯某连、屈某凤等人因白河县兴达公司硬化马庄村扶贫通组公路施工时,未将其联户路规划在内为由,先后多次在该企业施工路段附近以阻止施工车辆通行的方式阻拦施工,使企业施工秩序被迫多次中断,严重影响了该企业的正常施工秩序和进度,并对该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阻工事件发生后,镇村两级多次出面协调,并承诺适时解决问题,但刘某成等四人依然不听劝阻,还放言“不修他们门前的路,马庄村一组2.4公里的路就修不成”。20日上午,兴达公司正常施工时,施工车辆再次遭到刘某成等人的阻拦,致使企业施工再次被迫中断,该企业项目经理遂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对刘某成等人进行了长时间的法律讲解和劝说,刘某成等人依然态度蛮横,不听劝阻。于是,处警民警对刘某成等人依法传唤并强行带离现场。民警在带离过程中,有不明真相的群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拍摄现场视频并发至微信群,造成了恶劣影响。案件发生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治安、法制、纪检、网安、巡特警、城关派出所、仓上派出所等单位精干力量迅速行动,协同作战,从严从快对案件进行查处。经调查,刘某成等四人对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白河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刘某成等四人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各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于恶意传播民警执法现场视频及恶意攻击民警正常执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一事,公安机关正另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