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厂镇位于汉江流域,境内红石河、店子沟是镇内主要河流,河流总长度共计67.5公里。为守护碧水清流,该镇进一步落实“河长制”,促进治水常态长效。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进一步实施河(沟)流“河长制”管理,从源头上管理河道,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水资源保护,该镇上下充分认识建立“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把镇流域管理与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河长,武装部长为责任河长,各社区联村领导和支书、村主任为巡河长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落实政策措施。
加强巡查,严格管理。按照“镇级河长每周一次、村级巡河长每天一次”定期巡河制度,由各级河长就河道乱倒弃渣、河道保洁、河道排水口数量及来源情况、河长公示牌等情况严格排查。针对巡河发现的难点复杂问题,及时进行镇、村两级河长会商,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落实时间和责任人,保存整改前后对比图像资料,对涉及影响河道泄洪等违法行为的,及时上报县防汛办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针对现阶段存在“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的现象,该镇多方式、多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全面宣传落实“河长制”的目的意义,及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热情回应群众诉求,引导群众增强河道保护及防汛防滑安全意识。
强化督查,严格奖惩。护河工作人员切实按照河长8条工作职责、巡河长4条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巡查、宣传引导、整改落实、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镇政府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督促落实,将“河长制”纳入镇对村年度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坚决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将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