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维权股股长刘同意同志被评选为2017年度“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是我市唯一一位获此殊荣的干部。
(左四为刘同意)
据了解,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联合陕西日报社、腾讯大秦网等单位共同开展“2017年度寻找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经各设(区)市工商(市场监管)局推荐、评审委员会初审、网络公开投票、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等多个环节,最终评选出刘同意等10名获得2017年度陕西省“三秦最美维权人物”。
刘同意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敬业奉献、务实进取,在消保维权工作中,热情的对待每一位来访的消费者,不论是消费者来电来访受理还是调处投诉,他始终热心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解释,让来访消费者满意而归。近几年,白河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消协共受理、调解消费者申诉举报、来电、来访近3千余人次,解答消费咨询2015件,受理消费投诉1189余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50余起。受理率和调处率均达99%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