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切实预防和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感召力、信任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中厂镇党委、纪委主动作为、靶向施策,综合运用村级财务审计、村务全公开、村监委会直管三项举措,合力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基层微腐败。
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以全市村级财务审计试点镇为契机,利用两年时间,对全镇九个村的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集体“三资”和农业项目管理、惠农补贴发放、票据规范等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与此同时,针对“两委”即将换届,对村支书、村主任开展离任审计,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社会和谐。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给村干部进行“健康大检查”,保障了村级事务的安全运行。
村级“三务”全公开。该镇制定了《中厂镇村级“三务”公开实施意见》,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用文件、会议、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将村级党务、政务、财务进行全方位的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员发展、易地搬迁、项目实施、村级财务支出等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让基层腐败无处可藏。
村监委会镇纪委直管。为了充分发挥和利用村监委会的监督职能作用,该镇纪委主动谋划及早启动直管工作。以“十有”标准建设村监委会阵地,按照“四责同抓”明确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镇纪委委员、村监委会主任的权责清单,落实监委会主任月例会制度,明确了线索提交和管理办法。出台了《中厂镇村民监委会考核办法》,使监委会主任工作任务、工作方法、管理和考核有章可循,预防基层微腐败能力和作用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