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双方当事人在“价格争议调解协议书”上的签字,一起因交通事故赔偿引发的价格争议通过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调解得到了和解,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颁布实施的成果,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的具体体现,是一种公共服务,是价格服务体现的延伸。《办法》明确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主体、原则、条件、范围、程序、时限,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法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