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zfbmxhbj/2017-0002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6-29 08:5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陕环批复[2016]481号、白发改招标[2017]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河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及省市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招标人为白河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公开招标中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因此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白河县茅坪镇、西营镇、构扒镇 。
2.2工程规模:按照该工程的建设规模、行政区域等要求,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分开报名、分段实施
一标段:茅坪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3座,总处理规模410立方米/日,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共15.45km,设置检查井90座,新建垃圾压缩转运站3座。
二标段:构扒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2座,总处理规模190立方米/日,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共5.4km,设置检查井50座,西营镇户外钢筋混凝土化粪池2座(总容积100立方米)。
监理标段:组成两套监理部人员,分别对两个施工标段进行监理
2.3计划工期: 一标段 80日历天 ,二标段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总投资约135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
施工标段: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备案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年6月30日至 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 时至6时(节假日除外),在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兴安中路广场大厦C座1802室)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新版证件可提供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的原件、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省外企业还须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本企业有效信息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所带证书、证件除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外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套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监理标段申请人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原件及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在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C座1802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11 日17时 00分,地点为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兴安中路广场大厦C座1802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以文件规定为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各界导报》、《白河县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河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李勇
电 话:13891585822
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静
电 话:18709283898
2017 年 6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