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合管办召开2017年上半年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会

时间:2017-06-16 10:04作者:吕莉来源:白河县合管办

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提高参合群众的受益程度,扩大受益面,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使特殊慢性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合理治疗,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县合管办于6月14日下午组织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专家成员召开2017年上半年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会。

2017年,我县新农合确定了四类26种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慢病实行年度凭就诊治疗发票按比例报销,Ⅰ类病种补偿比例为80%,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5000元。Ⅱ类病种补偿比例为70%,年最高补偿限额为3000元。Ⅲ类病种补偿比例为70%,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00元。Ⅳ类病种补偿比例为70%,年最高补偿限额为1000元。对参合贫困人口特殊慢性病补助提高限额标准,依据确定的特殊慢性病种,各类病种限额标准分别提高 20%。申报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的参合患者先到具备服务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诊断,具有主治及以上资质的医生出具《诊断证明》。患者或家属持参合证件、《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资料到户口所在镇卫生院申报,由镇卫生院初审后报县合管办。县合管办每半年组织一次门诊特殊慢性病专家会议进行鉴定,对符合条件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建立管理档案,发放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手册。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手册有效期5年,期间实行年度审验管理,5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审批。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所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药品费等合规费用均可纳入补助范围。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不设起付线,按比例进行补助,年度封顶。

县合管办严格做好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按病归类、以类分档、按比补助、总额封顶、超出不补”的原则,对经过审核认定的特殊门诊慢性病患者实行建档建卡管理。本次全县共有1228名患者申报新农合特殊门诊慢性病,有1165名患者通过了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专家会议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