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文化馆流动演出音频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 ||
索引号 | zfbmwgj/2016-0007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1-28 17:18 |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文化馆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政府采购程序,就下列采购内容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并满足本次询价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编号:白政采询(2016)22号
2、项目名称:白河县文化馆流动演出音频设备采购
3、采购内容:白河县文化馆流动演出音频设备采购,其中:主扩音箱6只、返听音箱4只、主扩功放3台、返听功放2台、调音台1台、音频处理器1台、无线话筒4套、电源时序器2台、主扩音箱航空机柜6套、返听音箱航空机柜2套、功放航空机柜1套、音箱线10条、音频线1批、信号线12条、音频接头1批及话筒支架4套。
4、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5、项目预算:1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
6、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3供应商须具备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能力;
6.4主要产品(音箱、功放、调音台、音频处理器)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5主要产品(音箱、功放、调音台、音频处理器)3C认证。
6.6近6个月内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
6.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6.8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注:供应商在送达报价文件时须提交以上1――7项资质原件查验(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其中生产厂家具备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待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启报价文件。
7、询价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3售价:每套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7.4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在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
8、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8.1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日下午14:30。
8.2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大会议室
9、保证金
9.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白河县文化馆
联系人:沈鸿电话:0915-7822438
10.2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海军、裴莉、卫波电话:0915-7820216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