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双丰镇政府办公楼及便民服务中心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 ||
索引号 | zfbmczj/2016-0049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1-22 11:44 |
白河县双丰镇政府办公楼及便民服务中心修缮工程原定于2016年11月24日进行竞争性谈判,因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现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白政采竞(2016)19 号
2、项目名称:白河县双丰镇政府办公楼及便民服务中心修缮工程。
3、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屋面防水处理、不锈钢栏杆制安、塑钢窗制安、贴墙砖、地砖、线路改造等工程。
4、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5、最高限价: 24.1万元(其中办公楼修缮14.54万元,便民服务中心修缮9.56万元)。
6、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 。
6.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5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备房屋建筑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6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
6.7 近6个月内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8省外企业需具备入陕备案登记证明;
6.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6.10 近2年内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特别提示:本次谈判在开标前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在谈判大会现场递交谈判小组审核;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无效。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6年11月 22日起至2016年 11 月24 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7.3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4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8.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 29日下午14:30;
8.2 谈判时间: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同一时间;
8.3 谈判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9、谈判保证金
9.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
9.2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白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26713101040000642
10、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白河县双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白河县双丰镇 电话:0915- 7062302 联系人: 李道波
10.2 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电话:0915-7820216
联系人:李海军、戴西风、裴莉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