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时间:2016-10-10 09:18作者:徐东 王慧丽来源:本站原创
    白河县结合实际,精准承接,配套制定《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和《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从严落实,刚性约束,不断凝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强化正向激励,为想干事者注入“源动力”。一是政治激励有奔头。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和获得“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和“市对县考核突出贡献奖”的镇和县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对在党的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综治维稳和各类创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或重用。二是精神鼓励有荣誉。健全完善经常性谈心、走访慰问、评优评先、组织关怀等机制,规定参与评优评先的6个方面,采取表扬、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措施,激发干部荣誉感和责任感。结合庆“七一”,全县选树26个先进党支部、118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30余名表现突出的干部在换届中被推荐为市县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三是物质奖励有实惠。厘清干部正常激励与违规发放福利的政策界限,区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给予奖励,并对获得考核单项奖、“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市对县考核突出贡献奖”、重大改革创新奖等奖项的单位,在市上奖励的基础上,县上再予以等额或两倍奖励,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依规容错纠错,为敢干事者服下“定心丸”。一是为想干事者“撑腰”。科学甄别可以容错的情形,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情节情况等因素,列出18种容错的主要范围和情形,明确规定对容错的单位和个人,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衔级等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免责或减责,为创新者、担当者和实干者容,消除干部的后顾之忧。二是为敢干事者“鼓劲”。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采取中心组学习、分层次辅导、全方位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支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创新案例,收集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反响评价。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建述职评议范围,加强督导检查,倒逼制度落实,在全县上下营造干事者有平台、有地位的鲜明导向。三是为敢闯者“兜底”。准确把握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完善澄清保护机制,综合运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对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纰漏与差错及时提醒、提早纠正。
    畅通能下渠道,为不干事者戴上“紧箍咒”。一是细化下的情形。综合运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党的建设等方面考核结果和领导班子综合研判情况,细化对科级干部进行调整和问责追责的16种情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审核办法》等5项制度,科学考量干部实绩,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二是搭建上的平台。建立一对一关怀培养机制,对能力不足者强化培训,对存在问题者提醒教育,对知错能改的干部经过考察考核,重新提供“上”的通道和机会,真正形成能上能下的干部工作机制。三是落实严的要求。制定《干部平时考核管理办法》和《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细则》,对11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形履职问责,对人财物和项目管理岗位的21个单位78名中层干部报纪委备案。完善责任倒逼机制和督查考评机制,让精神萎靡不谋事者、缺乏担当不干事者、得过且过应付事者、等待观望耽误事者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