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白河县阎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lj/2016-0001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9-07 17:18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白河县阎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安水保发【2016】2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白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工期要求,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白河县阎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划为二个施工标段,分别进行招标工作。
一标段为施工标段,二标段为苗木采购标段。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36KM²,其中新修石坎梯田6.37hm²,造水保林116.42hm²,发展经果林170.68hm²,修蓄水池6口,沟渠1KM,生产道路1.25KM,新修护地堤0.47KM,封禁治理面积742.63hm²等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施工标段报名企业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资质(含二级),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须携带外地企业入陕备案登记证明材料(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 套胶装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5.报名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4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7. 报名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
联 系 人:胡子佳 0915-3253008
白河县水利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