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桥儿沟亮化及景观照明建设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zfbmqegkfb/2016-0002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8-22 10:06 |
1、招标条件
白河县桥儿沟亮化及景观照明建设工程已由白发改社会(2016)1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白河县城关镇
2.2工程规模: 巷道路灯、灯笼、重要节点景观亮化等。
2.3计划工期: 60天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白河县桥儿沟亮化及景观照明建设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 8 月 22 日至2016年 8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兴安中路广场大厦C座1802)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单位注册初级造价员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17时00分,地点为: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兴安中路广场大厦C座180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各界导报》、《白河县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白河县长春路
联 系 人:李雪琴
电 话:0915-2295008
代理 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兴安中路广场大厦C座1802
联 系 人:曹斌
电 话:13379591608
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