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动员部署会议

时间:2016-08-09 09:33作者:杨祥军来源:白河县人民法院

8月5日,县委政法委召开全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龚晓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会议。

龚晓华指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判,体现了国家意志和法律权威,如果得不到执行,就会损害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影响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形象,侵蚀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必须解决好执行难问题。执行难既是法治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民生问题,执行难直接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反映强烈。落实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就必须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消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龚晓华强调,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着眼服务大局,增强责任意识;要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行质效;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要着力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要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工作落实。他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好协助人民法院的具体工作措施。要认真落实《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对违法失信人员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和活动空间,形成强大执行合力和威慑力,使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无处藏身、无法逃避,不负众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为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张军传达了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对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和省市法院部署会议精神,介绍了县法院近年来执行工作情况、破解“执行难”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就基本解决执行难提出了具体措施。他提出,要严格时限、严格标准,力争我县同步够格完成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实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依法执行完毕;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的工作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兑现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各镇分管综治工作负责人、全县各执行联动单位负责人、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法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