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2016至2018两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zfbmczj/2016-0007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8-04 19:59 |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白河县2016至2018两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定点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安康市境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1、项目编号:白政采招(2016)01号
2、项目名称:白河县2016至2018两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定点采购
3、项目概况:2016-2018两学年度,全县约70所中小学、幼儿园大米(一级籼米)、小麦粉(特制一等)、食用调和油(以菜籽为主要原料、非转基因)定点采购。
4、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5、最高限价:大米2.50元/市斤、小麦粉1.81元/市斤、食用调和油13.55元/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6、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投标企业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6.2投标企业为“放心粮油覆盖工程”认证的配送中心或示范店 (提供证书或批准文件,认定时间半年以上)。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4.所投产品生产厂商资质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QS或SC认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6.5 提供所投产品下列资质:省级或省级以上“放心粮油”产品认证或批准文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参标产品近一年内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应包含采购文件中所列全部指标)。
6.6 投标人须在白河县城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经营,提供工商、税务注册登记证明等相关资料)和粮油仓储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7 银行资信证明,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6.8 出具投标人注册地或白河县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特别提示:(1)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质文件中属于生产厂商的资质提供加盖生产厂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并按序整理,单独封装供评委审查;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同时提供上述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欠缺其中任何一项及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所投产品认证品目、生产厂家、产地、检验报告、样品等必须相互一致,否则按无效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6年8月4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7.4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在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大会时间:
2016年8月24日下午15:00;
9、投标开标地点:
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10、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0.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2 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包装的样品各1份,生产日期为近3个月内。
10.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0.4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对外公开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白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白河县城关镇文昌路40号
电 话:0915-7827159
联系人: 何毓明
11.2 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电 话:0915-7820216
联系人:李海军、卫波、裴莉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