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2015年河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一期)护坡挡墙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KM-qtjghjkfb--cgzb-2016-0004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河街开发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2-04 15:37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2015年河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一期)护坡挡墙工程已由安国土资发[2015]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河县河街综合改造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白河县河街综合改造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白河县城东侧原河街社区,汉江右岸 。
2.2工程规模:由于白河县河街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修建场地条件有限,将对拟
建建筑考山侧斜坡进行开挖切坡,切坡高度约3.7-19.3m,具体
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 60天
2.4招标范围:由于白河县河街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修建场地条件有限,将对拟
建建筑考山侧斜坡进行开挖切坡,切坡高度约3.7-19.3m,具体
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5项目估算价: 约250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安国土资办发(2015)71号文件要求,并具备以下资质(以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为准):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A栋190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安全员必须具备C证)岗位证及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土建专业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以上公告中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附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一 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18时00分,地点为: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A栋1901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白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河县河街综合改造开发办公室
地 址: 白河县狮子山新区
邮 编: 725800
联 系 人: 刘存洲
电 话: 15929549282
代理机构: 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1901室
联 系 人: 黄 晶
电 话: 0915-3200783
邮 编: 725000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