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河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4-11-28 17:38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白河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索引号 AB-dqbmxfy--cgzb-2014-0005 公开目录: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法院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4-11-28 17:38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白河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白政采(201422

三、采购人名称:白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5-782213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

联系方式:0915-78202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白河县人民法院办公设备,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办公自动化设备类,包括:台式电脑20台、打印机8台、监控设备1套、碎纸机12台、功放1台、话筒1个;二标段为办公家具类,包括:审判桌椅1套、办公桌椅16套、旁听席座椅30组。

项目用途:购置办公设备。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不需提供);

6、近三年来类似经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7、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除基本资质外,二标段开标时还需提供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所投产品应具有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

特别提示:以上资质原件必须在购买标书时带入现场进行审查,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标书,投标人需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网上和邮寄投标方式。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41128日至201412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3、文件售价:200/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41218日下午230

2、开标时间:20141218日下午230

3、投标开标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大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白河营业部

账号:26-713101040000642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海军、裴莉、卫波

联系方式:0915-7820216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