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 | ||
索引号 | CD-zfbmxyjj--ndjh-2013-0005 | 公开目录: | 年度计划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6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3-06-12 00:00 |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促进食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白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制定《白河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一)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食品安全水平稳中有升,为打造幸福白河、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保障人民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精神,2011年6月,县政府及时调整成立了“白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22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药监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和食品安全办日常工作。按照省市机构改革会议及县政府2011年第一次、第七次常务会议精神,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白河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全县15个镇均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站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并核定食品安全协管员岗1名(较大的镇为专职,较小的镇由安全员兼任),各村聘用了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管队伍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得到了充实和加强,依法履职、权责一致的科学监管体系逐步形成。
2、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成效明显。各镇、各有关部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并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对食品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各领域扎实开展了专项治理整顿。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消除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近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进一步增强。
3、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建设得到强化。2010年11月10日,县政府办修订出台了《白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镇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构建应急指挥机构,加强信息沟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注重加强源头防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评价,密切监测食品安全舆情,坚持以预防为主,实现应急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反应迅速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4、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想方设法争取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1件(套),在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保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他各职能部门也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全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正朝着科学、全面、准确的方向稳步推进。
5、食品安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诚信长效运行机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企业的惩治力度。广泛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监督和维护食品安全,让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的企业无地生存,让严重违法违规企业退出食品行业。
6、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镇、各有关部门把食品安全宣传作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广泛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和成效,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知识,宣传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中取得的成效,宣传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中的先进事迹,宣传诚信守法的食品企业,做到了宣传形式多样、宣传氛围浓厚、宣传活动扎实、宣传效果明显。营造了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社会各方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问题
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食品行业基础薄弱,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屡禁不止,监管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1、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薄弱。我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不健全,监管队伍、人员编制、执法装备和技术力量还比较薄弱,执法快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监管系统信息化程度不高,监管手段落后,难以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2、食品安全诚信环境有待改善。社会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还不健全,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甚至弄虚作假、规避监管的情况屡有发生。农村“三无”、过期食品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生产厂家不经清洗消毒使用回收油桶,小吃摊点继续使用一次性筷子、塑料纸套碗,使用有色塑料袋包装食品,夜市烧烤脏乱差等问题屡见不鲜。
3、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有待加强。食品安全培训体系尚不健全,对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和食品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培训不足。一些食品经营单位硬件设施不足,投入设备形同虚设,应付检查。民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漠,部分公众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存在非理性消费、盲目消费等行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建设西部强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升能力、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体制,落实各方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整合资源,强化监管队伍,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全县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构建“幸福白河”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提高与重点加强相结合。有效整合监管资源,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整体能力,重点加强县、镇两级监管能力及农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的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改善执法条件,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实现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统筹协调发展。
2、规范建设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相关能力建设标准、建设进度,规范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与运行。严格按照《规划》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周密计划,分步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的高效落实。
3、行政监管与技术支撑相结合。继续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加强监管机构、行政执法能力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与行政职能相匹配的技术支撑体系,重点加强检验检测、监测评估等技术能力建设,推进信息化和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实现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协调发展。
4、政府领导与部门负责相结合。按照事权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发挥政策引导和支持作用,各监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快推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监管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米、面、油、肉、乳、蛋、蔬菜、水产品等重点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良好,食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饮食安全切实得到保障。
2、具体目标
——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设立人员编制与工作职责相匹配的办事机构,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全面完成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建设,监管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
——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管与技术支撑体系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区域监管能力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80%以上,努力加大食品相关专业人员的比例。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机构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储备充足,能够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方面的技术保障工作。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蔬菜、水果、茶叶、生鲜乳、蛋、水产品监督抽检数量达到国家标准每万吨3个样品,出栏畜禽产品达到每万头(只)3个样品,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0%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控制在3例/10万人口以下。
——食品安全检验能力显著提高,有基本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布局合理、全面覆盖、协调统一、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检验仪器设备自主化水平明显提升,为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 “三品一标”(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下同)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例达60%以上。
——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全面建立,评价活动有效开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所有食品经营者和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用档案实现电子化。
——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经营单位乳品电子追溯系统覆盖率达100%,肉类蔬菜电子追溯系统覆盖率100%。酒类产品电子追溯系统覆盖试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覆盖所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年培训率达到100%;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明显提高,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和其他形式的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年培训率达100%。
三、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建设综合协调、法规标准、监测评估、检验检测、过程控制、应急管理、食品安全诚信和宣传教育培训等8个体系。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
加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机构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职能明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制,加强政府与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健全资源共享、联合执法、信息通报、隐患排查、应急联动、事故处置等机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办案协作机制,推动公安机关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案件侦办队伍。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充分整合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促进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和分散的问题。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各镇和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定食品安全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度计划;切实加大投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备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适应的人员,保障经费和工作条件,提升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水平。加强对食用农产品产区、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强化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薄弱地区的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加强餐厨废弃物综合治理,推进资源化利用。
(二)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体系,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订和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完成食品召回、退市食品处置、食品安全可追溯、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源性疾病报告、食品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诚信和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畜禽屠宰、进出口食品、粮食、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加快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地方规范性文件。
根据监管需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加强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落实。鼓励食品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建立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适应我县县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
完善风险监测体系。依据《食品安全法》,整合各部门监测资源,加强统筹利用,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有计划的进行监测。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结果共用机制。加强对监测数据的评价分析,重点强化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病因分析,提高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推动监测与监管的联动衔接,将监督抽检数据纳入监测数据统一分析,实现监测结果向监督执法环节及时反馈,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创新数据报送方式,提高报送时效。
健全风险评估体系。提高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能力,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风险评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开展总膳食调查和食物消费量调查,逐步提高食品安全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以及风险特征描述的整体能力,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
科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和机制,畅通风险预警渠道。在综合分析研判监管执法、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交流等信息的基础上,分层次、多渠道地开展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
(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完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推进建立科学统筹、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统一管理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生产经营者按有关要求提高自检能力。建立食品检验数据信息化共享平台,推动检验报告、数据电子化,实现实时调取、查询。
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科学制定监督抽检方案,加大监督抽检经费保障力度。除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检计划外,根据风险监测结果、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投诉举报线索等,确定监督抽检重点,加大对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食品和原粮、米、面、油、蔬菜、肉、乳品、蛋、水产品等大宗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地域间、部门间监督抽检计划的协商、结果通报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抽检。加强监管队伍快检设备的配备和应用,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效率。
(五)食品安全过程控制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依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分级管理。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严格控制禁限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扎实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工作,大幅度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增加“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规模。严格生猪定点屠宰准入,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发放,规范活禽、生猪(牛、羊)检疫工作,建立查验来源、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建立良好生产规范,完善食品风险监测和排查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系统性和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防控和处置,强化食品集中交易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监管,提高食品储存、运输、流通的质量安全控制。完善食品退市、召回制度,加强对问题食品处理过程的监督。
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管理,积极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强化加工制作的过程控制,抓好餐前原料采购、加工等环节,深入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治理,严格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在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六)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完善应急预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不断修订完善本镇、本部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决策系统、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设以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队伍为专业力量,以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为补充力量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体系。
(七)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在食品行业扎实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细化并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并动态更新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逐步实现信用档案电子化。建立企业失信举报机制,实施“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制度,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企业的惩治力度。健全奖惩机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技改投入、品牌培育等方面予以支持,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融资信贷、用地等方面予以限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引导、督促行业自律,培育食品安全诚信文化,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
(八)食品安全宣教培训体系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形成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宣教工作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加强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监管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律法规、标准、科学知识、监管专业技术、应急处置能力等培训。加强对各级检验机构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食源性疾病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
发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和群众监督作用,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逐步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健全食品安全投诉快速受理、高效处置机制。
四、重点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针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薄弱环节,确定六个重点建设项目。
(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着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监管队伍人才培养工程,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人才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年龄构成趋于合理,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依托省行政学院、党校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同志、业务骨干进行食品安全定期轮训,同时积极开展自培自训和岗位练兵。加强培训能力建设,配备相关实验仪器和模型,建设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物与模拟训练系统。
在城镇社区和镇、村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在镇(景区管委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到2015年,县、镇、村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基本形成,初步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村食品市场安全。
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通信设备等,满足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特别要加强快检设备配备,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以提升现有检验机构能力水平为主,加快统筹、强化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重点解决“检不出、检得慢”的问题。总体到“十二五”末,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
积极稳妥地推进县级检验资源整合。设立农产品检测和食品安全检测两个中心。积极探索建立检验检测资源优化整合的有效模式,实现统一利用人员设备,统一计划安排检验任务,统一管理检验经费,检验信息各部门共享的有效格局。
(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建设
逐步增设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网点,扩大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和样本量,使风险监测逐步从县延伸到镇、村(社区),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及时、完整收录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风险、餐饮消费环节食品风险等监测数据,按时报送上级风险评估机构,并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建设以蔬菜、肉类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追溯对象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追溯信息共享、运作协调的追溯网络。在生产环节,以“三品一标”产品和“三园一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为依托,建设标准化示范区。在流通环节,从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入手,强化农产品标识准入管理,推进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电子化。
建设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追溯管理平台,初步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五)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县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建立县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县农业、经贸、卫生、工商、质监、粮食、药监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主系统功能要求建设子系统,与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主系统对接,确保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
全县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要按照分步实施、逐步融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组织建设。“十二五”期间,优先开展监测检验、监管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
(六)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能力建设
结合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在基层”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科普资源建设,开设食品安全网络科普宣传栏目,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体,为基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供资源共享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规划》任务,明确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二)加大对《规划》实施经费的保障力度
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实行预算管理。对中、省、市实施的有关食品安全重大活动和项目,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配套措施和资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本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要本着立足实际的原则,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经费,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三)强化对《规划》实施的衔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与《规划》紧密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好《规划》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四)严格对《规划》实施的督查评估
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强定期督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