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教研室用房改造装修等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CD-zfbmxczj--cgzb-2015-0093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07-17 15:54 |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白河县教研室用房改造装修等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1、项目编号:白政采(2015)08号
2、项目名称:白河县教研室用房改造装修等工程
3、项目概况:主要是对原宿办楼三至五层的电线线路、内外墙、门窗、三楼地面、屋面防水、厕所及二楼门厅进行改造修缮。
4、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5、最高限价:59.39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
6、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3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5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备装饰装修或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
6.6 省外企业需具备入陕备案登记证;
6.7 县级及以上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8 近两年内同类施工业绩合同1份。
特别提示:本次招标在开标前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在开标现场交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5年7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27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7.4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在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大会时间:
2015年8月5日下午15:30;
9、投标开标地点:
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白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白河县城关镇文昌路40号
电 话:0915-7822178
联系人:张吉斌
10.2 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电 话:0915-7820216
联系人:李海军、卫波、裴莉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