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交警大队构扒中队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
索引号 | CD-zfbmxczj--cgzb-2015-0089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07-10 14:22 |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交警大队的委托,对白河县构扒中队装修工程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白政采竞(2015)19号
2、项目名称:白河县交警大队构扒中队装修工程
3、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室内外粉刷、外观标识等工程。计划工期为 个日历天。
4、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5、最高限价:15.79万元。
6、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3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5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备装饰装修或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
6.6 省外企业需具备入陕备案登记证;
6.7 县级及以上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8 近两年内同类施工业绩合同1份。
特别提示: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在谈判大会现场递交谈判小组审核;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7月14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7.3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4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8.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10:30;
8.2 谈判时间:谈判响应文件截至同一时间;
8.3 谈判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9、谈判保证金
9.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9.2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白河县支行
账 号:26713101040000642
10、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白河县交警大队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
电话:0915-7810789
联系人:张莉
10.2 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电话:0915-7820216
联系人:李海军、裴莉、卫波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