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5-06-12 17:44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引号 CD-zfbmxczj---2015-0062 公开目录: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06-12 17:44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白河县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白政采竞(2015)10号
    2、项目名称:白河县高级中学空调采购
    3、项目概况:白河高级中学为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需采购分体式房间空调器一批,其中高三教室采购分体热泵型天井式房间空调器60台;教师办公室采购分体热泵型落地式房间空调器100台;高三学生宿舍采购分体热泵型挂壁式房间空调器200台,共计360台。
    4、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189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
    6、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3 投标的空调产品须通过节能认证 (以最新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6.4 所投空调生产厂家须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 
    6.5 所投空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授权代理商参与谈判,如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谈判的,作为一个谈判供应商计算,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型号的有效供应商)。 
    6.6 所投空调必须是国家知名品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7 所投品牌全国销量必须达到前五名,提供企业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
    6.8 提供所投产品主要元器件质量检测报告。
    6.9  所投品牌须在白河县境内设立售后服务点或委托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点须有厂家授权委托;响应文件须提交服务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售后服务委托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10 县级及以上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11 提供公司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6.12 近2年同类业绩1份。
    特别提示: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属于厂家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在谈判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交谈判小组审核;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5年6月12日起至2015年6月16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3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7.4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在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
    8、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大会时间和地点:
    8.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9:00;
    8.2 谈判大会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
    8.3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大会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8.4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9、谈判保证金
    9.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元。
    9.2  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0、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踏勘,响应人与采购人联系。
    11、联系方式
    11.1 采购人:白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白河县文昌路40号
    电话:0915-7821793
    联系人: 王传银、宋志明
    11.2 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电话:0915-7820216
    联系人:李海军、卫波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