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高级中学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5-05-21 10:23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高级中学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引号 CD-zfbmxczj--cgzb-2015-0045 公开目录: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05-21 10:23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白河县高级中学中央空调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白政采竞(2015)4号
    2、项目名称:白河县高级中学中央空调采购
    3、项目概况:白河县高级中学1#、2#综合楼中央空调室外主机及部分管道 (中央空调工程室内部分在土建施工过程中已基本完成,本次谈判主要采购中央空调室外主机。)
    4、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92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
    6、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6.4  投标的空调产品须通过节能认证 (以最新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6.5 所投空调生产厂家须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 
    6.6  所投空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授权代理商参与谈判,如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谈判的,作为一个谈判供应商计算,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型号的有效供应商)。 
    6.7 所投空调必须是国家知名品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8 所投品牌全国销量必须达到前五名,提供企业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
    6.9 提供所投产品主要元器件质量检测报告。
    6.10  所投品牌须在安康城区或十堰城区或白河县境内设立售后服务点或委托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点须有厂家授权委托;响应文件须提交服务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售后服务委托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11 县级及以上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12 谈判供应商2014年12月社保缴费和纳税证明。
    6.13  近2年同类业绩1份。
    特别提示: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属于厂家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在谈判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交谈判小组审核;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5年5月21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3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7.4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在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
    8、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大会时间和地点:
    8.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27日14:00;
    8.2 谈判大会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
    8.2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大会地点:安康宾馆3楼会议室
    8.3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0号
    9、谈判保证金
    9.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000元。
    9.2  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0、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踏勘,响应人与采购人联系。
    11、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白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白河县文昌路40号
    电话:13891571605
    联系人: 宋志明
    10.2 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电话:0915-7820216
    联系人:李海军、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