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民政局中心敬老院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CD-zfbmxczj--cgzb-2015-0033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采(2015)04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03-27 16:10 |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民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白河县民政局中心敬老院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民政局中心敬老院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白政采(2015)04号
三、采购人名称:白河县民政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5-7822172 联系人:刘家琴
四、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联系方式:0915-7820216
五、 工程内容:前后楼厕所防水、修缮和改造12间、办公用户改造、外墙粉刷及排水。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最高限价:622217.07元
六、 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资质;
5、建筑装饰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7、投标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不须提供);
9、近三年来不少于60万元的经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10、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1、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以上资质原件必须在购买标书时带入现场进行审查,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标书,投标人需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网上和邮寄投标方式。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5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3、文件售价: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6日下午2:30
2、开标时间:2015年4月16日下午2:30
3、投标开标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大会议室
九、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12000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白河营业部
账号:26-713101040000642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海军、裴莉、卫波
联系方式:0915-7820216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