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河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5-06-05 10:07作者:佚名来源: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河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CD-zfbmxzfb--zfwj-2015-0315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15〕58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5月30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5-06-05 10:0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白河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30日

白河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5-2020年)
为全面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美丽富裕的新白河,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安政发﹝2014﹞27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安全为基本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全面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持续推进功能提升、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管理民主和谐美”的总体目标和“干净—美丽—富裕”的发展思路,采取抓点示范、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方法,逐步改善村庄环境、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可持续发展的美丽村庄。
1、村庄规划科学。2015年底前完成全县20%的村庄规划编制,到2017年完成全县60%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2、村容村貌整洁。全力整治环境卫生,实现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污水有序排放,乱堆乱放基本消除,美化亮化到位,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镇容村貌整洁有序。
3、配套设施健全。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现有危房改造任务,农村饮水、垃圾处理、农村电网、农村道路、绿化、亮化、美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建成,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4、产业发展良好。按照“一镇一业一园、一村一品一色”发展思路,示范村建成1个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3个以上具有特色的农家乐、小微涉农企业或者家庭农场。
5、乡风文明淳朴。村宣传文化阵地达到“四有一所”(有阅报栏、宣传栏、科普栏、广播室和农民文体活动场所)要求,村规民约、卫生公约健全并得到切实履行,农民文明卫生素质和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三、建设内容
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抓点示范、有序推进”的原则,分为建设推进镇(村)和创建示范镇(村)两个层次推进,全面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逐步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保护机制,建成一批具有特色的秀美村庄。
(一)完善村庄建设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镇村设置调整、避灾扶贫搬迁、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镇(村)和文化旅游镇建设,编制完善城乡规划体系。2015年完成示范镇(村)规划编制,到2017年完成全县60%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完备的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体系。
(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围绕集镇、农村社区、家庭院落,沿河沟、公路及周边区域,彻底清除裸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消除集镇垃圾乱扔、杂物乱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挂)、工地乱占、商品乱摆、柴草乱垛、污水乱流等“八乱”现象,整治取缔马路市场、清理沿街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沿街商铺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管理,形成良好环境管理秩序。各镇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并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和周五义务大清扫活动,建立环境卫生保护长效机制,确保镇容村貌干净整洁。
(三)规范垃圾污水处理。按照镇村实际需要,投放配足一批垃圾收集、回收设施,建成一批垃圾填埋场,并结合城乡清洁行动,形成“户集、村收、镇处理”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实现生活垃圾收集率100%,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按照“因地制宜、因需而建”的原则,建成一批大三格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现工业、畜牧业、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95%以上。
(四)推进农村安居工程。一是抢抓陕南避灾移民扶贫搬迁政策机遇,有条件的村集中建设1个统一规划,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集中安置小区,动员零散居住人群搬迁,促使人口向集中区居住。二是结合扶贫开发和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三是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
(五)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完善通村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100%,农村电网改造到位,通讯网络全覆盖,太阳能利用达到100%。二是加快文体广场、停车场、农贸市场和农村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在农村社区配建平价超市、幼儿园、卫生室等公共设施,对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进行美化、亮化。三是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自然景观。加强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撂荒地“四旁四地”的造林工作,绿化率80%以上。鼓励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栽种瓜果、建设绿化小品。
(六)发展生态循环产业。一是大力培育涉农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方式,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致力打造一批木瓜、黄姜、茶叶、核桃、油用牡丹等农业示范园区和生态农业专业村,增强特色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围绕打造汉江沿线村庄为重点的汉水风情游、红石河、庙山寨为重点的生态观光游,卡子明清古宅及休闲茶园为重点的文化休闲游,以构扒东坡、茅坪枣树、西营蔓营、仓上天宝为重点的美丽乡村游等精品旅游路线,积极发展“农家乐”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三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准入门槛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
(七)提升群众文明素养。一是加强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等系列知识普及教育,绘制宣传墙,积极引导村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营造和谐的乡村文化氛围。二是积极创建文明镇村,深入开展“道德讲堂”和“新农村、新社区、新风尚、新农民”等培训活动,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农民新风尚,促进农民生活方式转变。三是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局、双创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住建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交通局、扶贫局、教体局、文广局、卫生局、民政局、双创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双创办。各镇要成立工作小组,切实加强衔接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难点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二)明确任务分工。县双创办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年度创建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配齐集镇、农村社区垃圾车(池)等环卫设施,抓好改厕项目及公厕建设。县发改局负责编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县财政局统筹“一事一议”项目,牵头整合部门项目资金,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财政保障。县人社局负责将公益性岗位向农村清洁工程倾斜。县农业局统筹安排农业产业融合、农民教育培训、农业污染源治理。县水利局负责河道治理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与保护。县交通局负责抓好农村公路建设、硬化和整修工作。县卫生局负责抓好城乡清洁行动,加强卫生室建设。县林业局负责抓好绿色村庄和宜林荒山绿化等造林绿化。县国土局负责抓好土地复垦、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及土坯房改造。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村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重点示范镇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安居工程,指导农村村庄绿化、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县教体局负责新型农村社区和具备条件一般村庄的文化室、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镇做好村务公开工作,抓好农村幸福院建设、社区活动服务中心建设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县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的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污染源治理,抓好生态村创建工作。县文广局负责抓好古建筑保护,包装推介旅游精品路线。县电力局负责农村电力改造工程,推进农村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县统筹办负责集镇、移民搬迁安置点的排污、道路硬化、河堤、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集镇农贸市场、广场、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各镇政府负责编制辖区内集镇、村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建立完善镇环卫监管机构,推进村容村貌综合整治,落实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设施维护等工作;督促指导村级组织配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健全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投入、项目整合、招商引资、社会帮扶、农民自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县级配套资金,集中用于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市财政将统筹“一事一议”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等形式,对达到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标准的镇、村进行奖补。县住建、环保、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教育、国土等部门要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有效整合捆绑项目资金,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同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群众和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积极引导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四)注重长效管护。坚持建设整治与管理维护并重,按照“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河道等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和县镇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做到制度、资金、人员“三落实”,确保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正常运行,巩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加强基层管理,镇村要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河道管护等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不断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严格督查考核。县双创办制定美丽乡村考核评价标准,县考核办制定美丽乡村考核办法,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制度,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镇农业人口数人均每年10元的标准落实环境卫生经费,积极发挥镇村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县双创办、财政局、农业局要做到常检查、勤督促,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每通报一次按1%比例核减环境治理经费。
(六)营造良好氛围。县双创办要指导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宣传;县环保、农业、卫生等部门结合职能做好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县教体局组织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进校园和“清洁家园、保护环境”等活动。各镇将卫生村、卫生示范户评比作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时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加强美丽乡村知识的宣传,真正使美丽乡村建设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各工作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中省驻县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