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5年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04-10 15:47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5年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CD-zfbmxzfb--xzfbwj-2015-0271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15〕27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10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5-04-10 15:4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按照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工作安排的通知》(安节办发〔2015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15年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推进和示范引领相结合,生态理念引导和技术改造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强化考核评价,落实目标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能源审计,抓好能耗统计,加大宣传培训,推广节能技术,实现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

二、主要工作安排

1、完善协调机制和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为推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政策制度保障。

2、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严格执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安康市党政事业机关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康市党政事业机关节约用电管理规定》水电限额标准,采用查看财务水电票据帐、水电管理部门台账、日常水电台账等措施核查水电总量,推动节能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将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节能管理远程培训、节能监察、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建设、建筑综合节能改造、购买新能源汽车、能源审计、推进绿色建筑等工作纳入2015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强化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分类指导,重点加强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科技文化、国税地税等系统以及重点用能公共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专题调研。

3、做好节约型和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单位要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建达标。通过示范单位创建,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

4、推进能耗消费计量和统计分析。抓好能源资源消费计量统计,改进统计手段,推广使用统计软件报送数据,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开展能耗消费分项、分户、分类计量,规范计量器皿配备,认真做好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和台账登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逐步建立能耗数据公示制度,定期公示能源消耗情况。加强统计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统计质量。

5、开展节能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深入开展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活动,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主题,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参加国、省、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的公共机构节能培训,不断提高节能工作监管水平。

6、抓好新产品推广和技术改造。加大节能改造资金投入力度,完成2015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及节能插座推广任务。结合行业特点,运用合同能源管理开展节电节水改造,推广应用光伏发电、节水器具等节能新产品,完成1-2个改造项目。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7、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自查,全面梳理各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及时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节能重点领域改革要求和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01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年度节能目标和评价考核指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夯实节能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按时按要求向公共机构节能小组办公室报送报表、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的文件资料,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 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要加强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切实营造浓厚氛围,促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督查,对因重视不够、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取得实效。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