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编制加强环境保护和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两个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zfbmxzfb--xzfbwj-2013-0119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办发〔2013〕110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10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3-11-02 15:52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环境保护和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汉江水质保护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编制全县加强环境保护和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两个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明确领导牵头,落实专门人员,全面负责两个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二、县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国土局、水利局、财政局、经贸局、安监局、卫生局、双创办、电站援建办及各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编制本镇、本部门、本行业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及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于11月5日前报县环保局。
三、县环保局将各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方案尽快整理归类,科学编制全县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及汉江水质保护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四、方案编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县环保局,电话:78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