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地税相互委托代征合作协议正式签字

时间:2016-05-03 09:31作者:张远华 金思英来源:本站原创

    4月29日,县国地税相互委托代征税款合作协议举行签字仪式。国地税相互委托代征,是我县国地税深化协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征管,也是对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深入贯彻,是县国地税结合自身实际,反复协商研讨的重大成果。
    协议明确了互相委托代征范围和合作的职责分工。国税委托地税代开临时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二手房交易及其他出租不动产的个人到国税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地税委托国税代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相关税费。委托代征业务采用“一人双机双系统”,实行“一窗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