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被人大常委会授予“2015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中心自2011年成立5年以来,首次获得此项荣誉。
近年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出台的一些惠民政策,积极为群众办理好各项业务,并做好各项服务。针对群众的需求和期盼,该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集中时间宣传了养老保险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组织各镇及村(社区)经办机构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和座谈交流会年不少于8次;多方筹取资金,在各镇、村(社区)建立了专网建设,并为11个镇配备了专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相关主要领导也多次不定期深入镇、村、组、农户家中了解养老金的发放情况及丧葬费补助金的申报情况,认真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就相关政策和业务办理程序进行了互动和交流;此外,该中心对家庭困难的群众还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并组织干部进行“一对一”帮扶,利用节假日进行走访问候,让他们真切的感受到党的温暖。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全体干部一致表示,将以此为新的标杆,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强化服务,继续争创人民满意的一流业绩,为提升养老保险队伍形象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