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日前,我县在2014年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再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2014年清理时保留的规范性文件、2015年4月1日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前未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和2015年4月1日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是规范性文件中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存在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等改革内容不一致的规定。
本次清理工作将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完成后,不再清理未经县政府法制机构登记的规范性文件,也不得将未经县政府法制机构登记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