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时间:2016-03-22 08:22作者:魏琳来源:本站原创

    近日,我省召开了《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宣布该《条例》于2015年11月19日通过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省出台的首部有关固体废物管理的地方环境法规。《条例》共九章69条,将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固废、危废进行了分工管理,细化建筑垃圾、餐饮垃圾、有害垃圾、室内装修垃圾应该怎样处置,医疗废物和其他危废怎样实现全收集、覆盖等。明确了发展和改革、工信、商务、卫生、国土、住建、农业等部门责任,解决了固废污染“有人管”的问题。《条例》除了规定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责外,还要求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编制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与同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