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机关内设14个所、队、中心、室。
(一)政工室
主要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进行组织指导,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
主要负责局机关秘书、调研、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及机要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指挥调度、“110”接处警管理、情报分析研判、公安信息化建设、公安科技推广应用等工作,对全县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四)警务保障室
负责拟定全县公安法制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安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公安机关自办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法律文书管理工作;承办全县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
(六)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负责指挥、参与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对跨区域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刑事犯罪的打击;指挥和参与对全县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侦破,组织、指导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处置工作。
(七)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县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参与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政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检查指导全县派出所工作,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负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特种行业和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的管理;负责全县大型公共活动及旅游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保安服务业务管理及技术防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组织实施治安管理信息化建设。
(八)交通管理大队
主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指挥和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审、发机动车辆及驾驶人牌证。
(十)巡特警大队
负责巡逻防控和盘查,预防、制止、打击处置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突发性事故现场先期处置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维护或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暴恐事件处置工作。
(十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监控网上有害信息并依法处置,搜集、分析、研判网上敌情社情动态;依法查处在互联网信息网络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针对互联网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全县网吧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拘留所
依法对被行政拘留、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司法拘留的人员执行拘留处罚;负责对被拘留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进行法律知识、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政策、心理矫治等教育;负责从对被拘留人员中收集其他违法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有效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依据。
(十三)看守所
依法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严密的看守和管理;负责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道德和劳动等教育;负责从在押人员中收集其他违法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有效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依据。
(十四)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经济案件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全县辖区内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或自侦的经济犯罪案件;协调跨县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组织指导协查经济犯罪和协捕经济案件罪犯;组织经济犯罪预防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城关镇南台路51号
负责人:张安邦
联系电话:0915-782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