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渡过一个暖冬,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日前为全县2488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其中今年11月份退休的14人发放三个月取暖费)。取暖费标准为每月225元,共计4个月,分别是2014年11月、2014年12月、2015年1月和2015年2月。本次取暖费发放将和2014年12月养老金一次性发放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上。本次共发放取暖费2236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