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失业、生育保险费率降低

时间:2014-11-23 00:00作者:徐姗来源:本站原创

近日,我县降低失业、生育二项保险费率,阶段性降幅50%,其中失业和生育保险从201471日至2016630日。

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下浮至1.5%,降幅50%。其中,用人单位负担比例由原来的2%下浮至1%,个人负担比例由原来的1%下浮至0.5%。即参保单位按1%缴纳,职工个人按0.5%缴纳。执行期限为201471日至2016630日,在期限内,新参保单位统一按照下浮后费率标准缴费。生育保险基准费率下浮50%,执行期限从201471日至2016630日,下浮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2%下浮至0.1%,其他参保单位由原来的0.6%下浮至0.3%

据了解本次降低费率是近年来降幅较大的一次,是根据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前提下,结合社保基金累计结余的情况制定,主要目的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调动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减轻企业的负担,并且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