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做好我县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在押人员能够更加便捷的申请法律援助,保障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充分行使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执法公正和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安机关会同司法局在县看守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工作站的主要职责:一是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律援助宣传,对被监管人员做好宣传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申请和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程序、受援人的权利义务等工作;
二是为犯罪嫌疑人和在押人员解答法律咨询和处置简易法律援助事项;
三是告知符合《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聘请律师,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四是受理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审查;
五是协助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