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县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让消费者喝上放心、安全的桶装饮用水,近日,县食药监局对全县“大桶水”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桶装水生产企业的原料控制、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标签标识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项目,要求“大桶水”生产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组织生产,确保生产条件持续符合相关规定。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家,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2家,抽检4批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