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严把项目招标方案审批关,凡政府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均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
一是规范招标方案内容要素。年初,该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报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方案应当依法对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评标办法、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等内容要件予以明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在方案中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和建设依据;二是严格审查方案内容。在方案审批过程中,项目单位要求自行招标的其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自行招标资格条件、评标办法是否执行规范要求、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是否存在排除潜在投资人、招标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体进行信息发布等情况一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或与法规相违背的情况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正完善;三是严格规范方案审批程序。规范要求项目招标方案在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之后,才能按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等核准内容发布招标公告、按程序组织招投标工作,不允许先发公告再报批方案;项目涉及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调整等主要内容变更的,应按项目管理程序先办理项目变更审批手续后再报批招标方案。
据统计,年初以来,该局共受理涉及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75个,其中符合招标条件并规范审批项目64个,并由核准依法公开招标项目63个,邀请招标项目1个;涉及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调整但未办理项目变更审批手续等不符合招标条件未审批项目11个,该局采取逐一进行函告回复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沟通,促进了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的规范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程序规范。同时通过广泛推行公开招标方式和对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的规范要求,为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