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系统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时间:2014-06-19 00:00作者:吴斯君来源:本站原创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社局近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在人社系统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窗口单位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专项行动实施范围包括各镇劳保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专项行动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转作风,优服务,树形象,我为人社工作添光彩”为活动载体,按照“忠城可靠,热心为民,秉公办事,争创一流”的总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目标。窗口单位在服务规范方面力求做到“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在纪律要求方面力求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在服务用语方面力求做到文明、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大力提倡人人多一分主动、多一分热情、多一分关怀。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县人社局成立了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和纪律要求,建立了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