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看守所和行政拘留所一直合设,实行集中收押,分监监管。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权保障要求的不断进步,一般违法人员与刑事犯罪人员不宜再集中关押,应该分开关押,实行不同的管理教育模式。这也是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必然要求。县局党委对拘留所分设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开会研究。县局主要领导积极争取省厅、市局的支持,多次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多方协调,经县政府同意,历时四个月建起了基本符合收拘条件的临时拘留场所。各项硬件设施通过了省厅验收的同时,局党委为拘留所增配了3名民警,监管队伍力量进一步加强。2014年3月3日顺利实现单独收拘。
业务分管局领导及时研究指导改进“两所”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分配警力,改革勤务机制,强化管理手段,严格按照公安部《拘留所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拘留所执法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增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式化,杜绝执法和管理的随意性。运行半个月以来,拘留所整体工作情况良好。管理教育模式上,切实尊重和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分级管理制度,强化对被拘留人的法制、道德、行为养成教育和知错、认错、改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