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自2011年《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以来,构朳镇依托镇综治办、村两委等组织,创建了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均由镇、村两级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兼任,在构朳司法所的指导下,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由于人民调解组织不健全,人员、经费保障等原因的制约,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显现出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适应社会的发展,严重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长远发展。为促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构朳镇党委政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过民主评议,党委政府审核,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人专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更加完善。构朳镇辖5个行政村,每村均设立一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由3-5人组成,其中一人是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门负责本村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排查处置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上报、调解,对人民调解各类档案建档、归档等,其他人民调解员协助开展工作。专职人民调解员要根据白构发【2013】9号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夯实责任,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在配备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同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辖区重点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落实主要负责人担任调委会主任,负责本单位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鼓励派出所、交警队、法庭等驻镇单位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加强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力度,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初步构建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相结合的调解组织新格局,基层调解组织深入到广大群众之中,做到镇、村、企、社区等全方位覆盖。
二、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明显提高,调解案件质量上升。通过严格评选审议,配备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呈现年轻化、政治素质高、文化层次、法律水平高等优势,为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年轻的血液,增添了活力。镇司法所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对辖区2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系统性的培训,并结合县人事局、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员上挂司法所轮训的机会,让广大人民调解员在实践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调处,指导制作调解卷宗,以案说法,以干代训,合理合法调解案件,调解水平明显提高。截至目前,辖区人民调解员均能独立依法调解案件,调解卷宗制作规范整洁,无一起违法违规调解案件情况发生,调解回访人民群众满意率100%。
三、早发现、早预防、早介入,信息更加畅通。专职人民调解员吃在村中,住在村中,走家串户,工作也在村中,对本村情况了如指掌,便于收集排查收集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员创建“三早”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防止小矛盾小纠纷激化。2013年7月,高庄村一村民在高速路上务工受伤,导致工伤赔偿纠纷,双方聚集100余人,眼见就要发生群体性斗殴事件,高庄村人民调解员黄某及时向构朳镇党委政府汇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构朳镇司法所立即介入调解,有效调处了一起即将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广大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充当“排头兵”,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要求,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0余次,及时参与处置60余起,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5起,以“自己身在群众之中,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维护本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硬件设施、经费保障进一步落实。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标准和要求,构朳镇全面落实人民调解组织硬件建设,协调相关部门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办公座椅、复印机、调解桌等必要办公设施,统一配置了调解室;认真执行白河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办法,以调解成功案例的难易程度,分别给予补贴奖励50元、100元、150元,截至目前,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领取补贴奖励2000余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长效考核机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由镇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创优评差,对在年度中工作表现优异的人民调解员,评选“优秀人民调解员”“调解能手等”,在发放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的基础上,抽出部分资金,予以奖励;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敷衍了事的人民调解员予以警示教育及申请解聘。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涌现出一批人民满意的人民调解员,群众满意率提高,社会和谐稳定,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提升。
五、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构朳镇自配备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以来,各村调委会累计调处土地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各类纠纷6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调解卷宗规范整齐,档案完善,有力促进了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2013年度,全镇复杂性、突出性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处置,未出现一起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无一人越级上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放心,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成效显著,构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