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安排2025年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bhxrlzyhshbzj/2025-0003 | 公开目录: | 稳岗就业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0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6-04 08:00 |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安排2025年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个人申请,综合家庭住址、所学专业、单位需求等因素,经研究决定,现将查炳宏等19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以下17个单位就业见习。
查炳宏到县档案史志馆就业见习;
张 瑞到县经贸科技局就业见习;
李 斌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业见习;
梁冰冰、何 燕到县司法局就业见习;
周方良到县审计局就业见习;
潘韫宸、李 敏到县人社局就业见习;
曹媛媛到县交通运输局就业见习;
王 燕到县水利局就业见习;
王莹莹到县文旅广电局就业见习:
张 洁到县市场监管局就业见习;
陈登华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就业见习;
莫 陈到县招商服务中心就业见习;
章 锐到县妇女联合会就业见习;
黄美霖到县科学技术协会就业见习;
许秀旗到县人民医院就业见习;
陈行航到茅坪镇人民政府就业见习;
杨 帆到宋家镇人民政府就业见习。
依据《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见习单位应做好就业见习服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县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见习单位应按月垫支见习生活补贴(通过社保卡发放),从2024年6月1日起,见习生活补贴调整至1700元/人/月,鼓励见习单位在人社就业资金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助。见习人员终止见习时,见习单位及个人应在终止见习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县人社局,并及时申报资料,经县人社局审核、公示后将见习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相关见习单位。
本批次见习时间从2025年6月3日起计算,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内县人社局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