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题报告

时间:2025-04-08 10:40作者: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题报告
索引号 zfbmssthjjbhfj/2025-0032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4-08 10:40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题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局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和服务保障措施,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各项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发展。

一、2024年环境状况

2024年,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PM2.5浓度为23μg/m3,县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8,较2023年增加13天优良天数(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成绩),综合指数为2.52超额完成市对县考核任务;汉江羊尾(出陕)、汉江下卡子和白石河入汉江三个断面水质总体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VOCs分别动态削减34.34吨、4.295.964吨、8.598吨碳排放强度预计同比下降3.5%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持续巩固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二、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夯实工作责任。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将环保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县政府把汉江水质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纳入“红皮书”考核,对相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了“纵向到镇、横向到部门”的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印发了《白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县委、县政府2024年召开全县生态环保工作会议1次、县委常委会5次,县政府常务会、政府党组会5次,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会6次定期督导检查环保工作,将工作重心下沉,抓住重点企业、关键环节,严格执法监管,压紧压实环保工作责任,全面筑牢生态环保防线。

(二)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印发了白河县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5)》、《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专项行动攻坚方案》,强化“一断一策”水污染防治,定期组织开展国控、省控监测点位周边环境排查,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完成9个镇级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汉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确定入河排污口80个,已完成整治73个,整治完成率91.2%,超额完成市定目标任务。同步开展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初步确定其他河流入河排污口243个,并完成检测、溯源工作。开展河道巡查8077余次,清理白色垃圾8.21余吨、塑料垃圾10.01余吨,打捞漂浮物0.45余吨。高质量完成全县水质监测任务,每月定期对17个重点河流断面、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30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和硫铁矿污染流域19个河流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编制水环境质量动态报告及时进行水质预警。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修订了应对污染天气措施,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对工作各项措施进行清单化管理,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围绕季节性特征和污染物扩散规律,大力开展扬尘污染、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移动污染源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在建项目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开展扬尘专项检查12次,检查施工现场33处,下达整改通知书23份,整改率达100%。全方位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宣传,出动民辅警221名,收缴摔炮310盒,制止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1起,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3人,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管控。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检查5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78家,企事业单位食堂45家,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次。完成153辆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出租车5辆、建成充电枪105个;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执法9次,抽测柴油货车20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20台。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重点建设用地管理,已完成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定期对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4家重点企业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完成了麻虎镇松树村和南沟村、双丰镇五星村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率达61.2%。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因站施策,制定了《白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方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设施运行成效进一步提升。

)狠抓环保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县6个问题,其中1个共性问题已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4个配合市级整改问题(耕地占补平衡、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关中地区大气问题、汉丹江流域重金属废渣问题)已按照上级对口部门要求进行了整改,还有1个牵头整改问题(废弃硫铁矿污染治理问题),要求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中;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我县信访问题6个,经现场核查所有问题均已按措施要求落实到位、未发现问题反弹;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中涉及我县配合整改问题1个(安康市宁陕县广货街镇在紧邻秦岭重点保护区的山沟中倾倒填埋大量生活垃圾问题),要求2025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正在按照市城管局要求开展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我县信访问题13件(10件属实、3件不属实),均已按期办结;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立行立改14个问题,均已按期完成整改。

)协同推进污染减排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在源头控制、过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1018日,我县2023年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均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持续提升环境监管。一是优化行政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指导协助业主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142个,按程序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6个。二是强化环境监测,常态化对17个县域河流断面、19个硫铁矿区监控断面,11个城镇水源地和34个镇村污水处理站开展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全年开展14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629余人(次),检查企业240家(次);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12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处罚36.42万元;其中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起,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建立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正面清单,将22家污染物排放总量少、环境风险隐患小、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做到无事不扰,有惑必答,轻微不罚。同时,办理环境网络举报平台、网络舆情、群众来信来访、12345工单投诉28起,办结率100%。

全力开展环保宣传。分利用节能宣传周、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活动,深入镇村、社区等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生物多样性保护、节能低碳及生产生活中的环保常识等,引导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实践,共同为推进美丽白河建设贡献力量。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环保购物袋2000余个、环保拉纸笔200余根,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