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4-08 10:30作者:来源: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文件名称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zfbmssthjjbhfj/2025-0030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4-08 10:30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县委办、政府办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决筑牢秦巴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按照《白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及报送年度专题报告的函》(白环办函〔20252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学布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白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已编制完成,2024年7月31日已通过省政府批复正式启用;11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已通过市级评审,正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4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剩余73个未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社区)以“通则式”规划纳入镇级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初步建成,平台软件、遥感影像、基础现状、国土空间规划等数据已安装完成,已实现与省市平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

二、创新机制,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年初,我县及时将“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纳入县对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红皮书,分解下达各镇以镇为单位下发了“三区三线”规划管制图配发带有最新年度遥感影像和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的移动终端,实现了带数量、带坐标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印发了《白河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设置县级田长2人、镇级田长22人、村级田长113人完成县、镇、村、员四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建立

(二)积极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机制2023年我县成功创建全国第一批“节约集约示范县”称号,并持续开展中后期评估工作为推动镇级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属地责任积极性,卡子镇人民政府成功评选为“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发挥了耕地保护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监管,推进污染防治

(一)严格规范矿山管理。按照“注销退出一批、规范管理一批、整合壮大一批”的思路,2024年以来审批矿业权13宗,其中矿业权延续9宗,注销4宗。将绿松石作为单独矿种进行审批监管,有4宗评审已完成,其中2宗待市政府审批。扎实开展汉丹江流域矿山三年整治行动,62个问题已整改50个,目前无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发生。3家企业完成了绿色矿山创建。完成了市级下达的2024年度关闭退出2宗矿山任务。

(二)扎实开展生态修复。2021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全部完工,待省级验收,2023年项目预计5月份组织实施,2024年以来累计提取生态修复基金10.49万元,核准使用基金100万元,督促指导8家矿山修编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累计完成恢复治理面积约35.46公顷。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加强有证矿山监管。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技术分析和坐标比对,对矿山是否按照方案有序开发、是否越界开采等重点内容进行实地核查,作为日常监管依据目前未发现矿山有违法行为。二是重拳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在无证开采的重点区域落实“人防+技防”措施,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巡查,实现电子监控设备24小时监管2024年,出动152人次开展集中巡查整治,封堵矿硐96个,没收采矿工具61件,立案查处5起,罚款12.1232万元。

(四)狠抓土污染防治针对“一住两公”类项目严格审查土壤污染调查证明要件,与环保部门信息共享

四、加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中、省环保督察反馈与自然资源有关的16个问题,我局牵头整改4个问题,配合其他部门整改12个问题,整改完成15个,还剩中厂镇宽坪村弃渣场未办理用地手续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省委暗访反馈环保问题2个,中厂镇安泰顺公司生态恢复进展缓慢问题已经整改到位,麻虎镇瑞泰公司生态恢复进展缓慢问题正在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省市县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意识,时刻守牢生态红线,持续推进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照白河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清单12条内容,认真落实各项职责,聚焦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创建、污染防治等关键领域,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耕地保护、执法监管等工作,不折不扣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

(三)抓好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主体责任,结合实际,优化问题整治方案,督促相关企业加快问题整治进度,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