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地名文化作品及实物征集的公告

时间:2025-04-24 09:30作者:来源:白河县民政局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优秀地名文化作品及实物征集的公告
索引号 zfbmbhxmzj/2025-0016 公开目录: 公共文化体育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4-24 09:30

全县广大居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地名文化,确保优秀地名文化资料得到更妥善地保存、保护、开发、展示与利用,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根据省、市要求,现面向全县拥有地名文化作品及实物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开展优秀地名实物及文化作品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县内各地优秀地名实物和文化资料作品。其中,地名实物包括具有地名文化意义的老地图、旧门牌、路牌、书籍、界桩和名人题字等;地名文化资料作品包含地名文化的宣传片、专题片、新闻采访片、短视频、摄影作品、海报、动画片、书法作品等。
  (一)关于自然地理实体(如平原、高原、塬、盆地、谷地、山脉、山地、山峰、河流、湖泊、峡谷、峪口、瀑布、泉、关隘、沙漠、沙地等)和人文地理实体(重要的居民点地名、区片名、古镇、古村落、道路街巷、亭台楼宇、阁榭桥梁、寺庙殿塔、园舍祠堂、井栏寨堡、名胜古迹、纪念地、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等地名的相关内容。包括其地理位置,地名来历、含义、演变、历史沿革以及自然地理、社会历史和经济文化状况等地理实体特征及在这些地名上发生的典故、历史传说、人文故事、红色地名故事等,以展现地名背后的故事以及地名所蕴含的深厚历史底蕴和深远人文情怀。

  (二)红色地名是指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带领人民实现民族解放与自由、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实践中产生的具有红色印记、深厚红色文化内涵和较高传承弘扬价值的地名,涵盖镇、村落、建筑物、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事件发生地和革命遗址、纪念地等。

   二、物件形式

  (一)作品形式

   1.文字作品。格式为DOCX,体裁为记叙文,字数500-2000字,若有丰富且有据可考的历史文化信息,地名文化故事字数可放宽至3000字。

   2.图片作品。摄影作品实物或翻拍图片,格式为JPG,大小不低于800万像素。书法、绘画作品需要装裱。

   3.视频作品。格式为MP4,时长30秒以上,5分钟以内,清晰度720P以上,横屏拍摄,大小不超过500MB,播放需流畅、稳定,且附有解说词、字幕。

  (二)资料实物

   1.征集白河县境内有关地名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和优秀文化内涵记载的文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古籍、近现代出版物、历代志书、家谱、古诗词(含曲、赋、骈文等其他古文体裁)等文献资料。

   2.地名实物:包括具有地名文化意义的老地图、旧门牌、路牌、书籍、界桩和名人题字等实物。

   3.凡是包含地名名称、体现地名文化内涵、具有对地名研究有帮助的所有实物。

   三、作品内容要求

     (一)准确性。实物和作品要紧扣“地名”这一核心主题要素。内容健康,语言流畅,人物正面,事迹客观真实,如实反映地名历史和现实状况,对地名文化、地方文化研究,民俗、旅游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涉及地名历史沿革信息时,要追根溯源,理清地名的来龙去脉以及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变化情况;涉及历史人物(事件)的,要考证严密,有据可查,真实客观;属于民间传说或者相关地名文化属性信息存疑待考、诸说并存的,应当注明来源和出处,杜绝虚构类写作创作;实物资料应为本人所有且来源必须清晰可查,未经篡改,在保存和传递过程中,实物应保持原始状态,没有被人为修改或破坏的痕迹;实物器具及其各个组成部分应完整,附带信息完整要包含与该实物相关的所有必要文字说明、历史背景介绍等;实物资料的物理状态稳定,实物要避免受到损坏、腐蚀等情况,清洁干净,实物表面不应有污垢堆积。

  (二)可读性。文字作品以记叙文体为主,如历史典故、民间传说、人文故事等,主旨鲜明、思想健康,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髓,兼具文学性、故事性和趣味性。每个地名故事需提供2—5张相关照片或图片,实物资料能代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文化现象或者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稀有性。

  (三)原创性。图片作品(摄影、书法、绘画)、视频作品等要求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实。须为原创性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在内的合法权益。图片作品均要提供200字左右文字说明,介绍创作时间、地点,描述地名的内容及内涵故事(如来历含义、历史典故、吟咏该地名的古诗词等)。视频应具有完整明晰的架构、情节和可观赏性,也可通过歌曲、方言、相声、三句半等艺术形式录制视频展现地名内涵、抒发内心感悟、承载记忆乡愁。视频的文字版解说词、字幕需作为单独文件一并投稿提交。

       四、征集说明

  (一)本次征集主要以捐赠征集为主,有偿征集为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对收藏机构和个人收藏的资料进行购买。捐赠需参照《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执行,并就捐赠物的名称、数量、用途以及各方权利义务等订立捐赠协议,登记入账;对部分有历史文化价值及材料成本较高的作品资料,经陕西省民政厅省区划地名文化展馆展陈策划及地名文化作品实物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专家组论证后,参照《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第五条规定的工作程序执行;非国家所有的珍贵资料,如持有者不愿意捐赠,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采取对原件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在进行复制、拍照或扫描后退还原件。

  (二)在各单位遴选、推荐基础上,由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符合征集要求的实物和作品进行遴选、论证,确定入选的作品资料。

       五、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稿,不限年龄、职业和地域,欢迎广大文学爱好者、地名研究者、民间故事传承人、新媒体创作者积极参与。各镇要积极收集整理推送本区域内地名文化故事。

       六、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七、投稿形式

  (一)每件作品需提供作者资料(姓名、单位、电话)。

  (二)文字、图片、图文视频作品可采取邮寄、自行送达、电子邮箱、刻录光盘或QQ传输方式投稿。

  (三)图片实物、地名资料实物可采取邮寄、自行送达两种方式提交。

   八、联系方式

   白河县民政局  地址:城关镇书院北路18号

   联 系 人:严  琴

   联系电话:13772971238 

   邮   箱:439730291@qq.com

 

 

 

               白河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