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 ||
索引号 | zfbmbhxzrzyj/2025-0095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1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4-14 09:58 |
202502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河县城关镇南台路69号白河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09157812598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登记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申请登记人 |
备注 |
1 |
刘国中(刘尊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城关镇狮子山社区阳光家园B座 |
陕(2018)白河县不动产权第0001683号 |
刘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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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