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22
王永平因保管不善,将陕(2019)白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37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王永平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