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24〕9号)等文件精神,县发改局、经贸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业务人员,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第三方监理公司组成白河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入库评审组,评审组通过核查企业申报书和实地核查、集中评审后形成《评审意见书》,根据评审意见拟确定16个项目作为白河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拟支持项目,现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日—4月7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白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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