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陈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声明 | ||
索引号 | zfbmbhxzrzyj/2025-0042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0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3-04 11:47 |
编号:202517
陈辉因保管不善,将白国土资集用(2012)第GQ0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证载坐落:卡子镇友爱村一组,用地面积130㎡)、2014-15134号《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建筑面积227.53㎡,层数2层)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陈辉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