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王景漪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 ||
索引号 | zfbmbhxzrzyj/2025-0020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1-26 11:02 |
王景漪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50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河县城关镇南台路69号白河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09157812598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登记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申请登记人 |
备注 |
1 |
王景漪(杨承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城关镇清风社区县委集资楼 |
白房权证2004字第00003887号 |
王景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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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