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15:33作者:佚名来源:白河县林业局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林业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中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网站及时公开了各类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通过白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林业项目资金类信息44条,利用各级新闻媒体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厘清责任,明确了各股室为信息公开责任主体。二是全面提升了信息管理水平,加强了对信息的质量把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未建立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自觉开展日常监测,主动接受群众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5.10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够全面、解读形式不够多样;二是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不足。

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和相关制度。一是提升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针对性,丰富解读形式及方法,推动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便于传播。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林业工作,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