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白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解读说明

时间:2025-01-09 17:09作者:佚名来源:县发改局
一、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了加强县级储备粮的管理,确保储备粮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白河县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依据《粮食安全保障法》《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二、主要内容
1. 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
管理体制:明确了县级储备粮粮权属于县人民政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及拟订规模总量等;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财政补贴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农发行白河支行负责安排贷款及信贷监管。
2. 承储企业管理与要求:
承储企业职责:承担购销、储存、轮换等具体业务,并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信息化建设与节粮减损:鼓励承储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建立健全节粮减损制度体系,应用绿色仓储技术。
专仓储存与专人保管:县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 计划与轮换管理:
收购、销售、储存计划:由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农发行白河支行共同下达给承储企业。
轮换管理:轮换应有利于保证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保持市场稳定。轮换价差盈余或亏损纳入县级财政专户管理。
4. 动用与运输:
动用条件:在粮食市场急剧波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可以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意见。
动用程序:由县发改局根据批准的动用方案下达动用命令,承储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运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技术规范,减少损失,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5. 费用补贴与资金管理:
费用补贴:明确了保管费用、轮换费用的补贴标准及拨付方式。
资金管理:实行贷款与粮食库存值增减挂钩,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6.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监督检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依法对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追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修订后的《白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当前粮食储备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确保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baihe.gov.cn/Content-2783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