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4年6号审计结果公告 | ||
索引号 | zfbmbhxsjj/2025-0006 | 公开目录: | 监督审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1-08 11:16 |
白河县下卡子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绿化亮化及停车广场工程
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白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5日,对白河县下卡子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绿化亮化及停车广场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
一、基本情况
白河县下卡子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绿化亮化及停车广场工程,依据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316国道白河驾校处地下停车场和公共休闲广场工程立项的批复》(白发改社会〔2018〕475号)安排,由白河县狮子山生态小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机构改革撤并,现由白河县城南片区开发援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地点位于白河县城关镇公路村(小河口),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地下停车场2855m²,地上为居民休闲公共广场。计划总投资12000000.00元,其资金来源为自筹。
施工图纸由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建设单位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招标程序进行了代理招标,白河鸿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鸿瑞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双方于2020年3月1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款13408800.00元(直接费工程13158800.00元,设计费250000.00元),合同工期180日历天,陕西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竣工验收,评定该工程质量合格。送审该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14984733.85元(直接费工程14734733.85元,设计费250000.00元)。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根据白河县城南片区开发援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该项目预结算及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资料审定情况如下:
(一)白河县下卡子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绿化亮化及停车广场工程,送审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14984733.85元(直接费工程14734733.85元,设计费250000.00元)。
(二)审计审定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12499329.49元(直接费工程12249329.49元,设计费250000.00元)。
(三)审减工程价款2485404.36元。
三、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在签订合同时合理安排工期,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相关资料的归集整理工作,确保项目资料归档完整。